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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公寓24栋建设项目[答疑变更]

关于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公寓 24 栋建设项目疑的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现收到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公寓24栋建设项目潜在投标人的答疑,我方经过商议,现答复澄清如下:
  1. <!--[if !supportLists]-->本项目的招标文件P163的开标一览表附表中要求报价BIM专项费用:RMB¥元,请问控制价是否已包含该费用?
答:本项目无BIM专项费用,不需填报。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P163的开标一览表附表要求报价BIM专项费用,而控制价未发现有该项清单,请问该费用可否报零,如不允许报零,是否在清单中自主增加该清单项并自主报价?
答:本项目无BIM专项费用,不需填报。
3、发布的工程量清单F.4 甲定乙供材料价格表中的甲定乙供材料提供了暂估名称、单位及单价,部分F1表提供了甲定乙供价的总数,因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所考虑的实际情况和所套用的消耗量定额有差异,甲定乙供材料暂估合计金额无法和招标人提供的保持一致,请问投标报价时是否只需保持暂估材料的单价、名称、单位保持一致即可?
答:单价、名称、单位一致即可。
4、商务部分(即投标报价书)纸质文档较多,制作工作量很大,为合理节约社会成本,商务部分(即投标报价书)中的E.3: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一般计税法)、E.4: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E.5: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一般计税法)在投标时可否只提供电子版。
答:全部需要提供纸制版,电子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5、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投标报价书的内容,请问投标报价是否按湘建价[2014]113 号文件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提供以下具体内容:
(1)A.3:投标总价封面
(2)B.3:投标总价扉页
(3)附录 C:工程计价总说明
(4)D.1: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
(5)D.3: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一般计税法)
(6)E.1: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一般计税法)
(7)E.3: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一般计税法)
(8)E.4: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
(9)E.5: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一般计税法)
(10)E.7: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
(11)F.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
(12)F.3:暂列金额明细表
(13)F.4: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14)F.5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15)F.6 计日工表
(16)F.7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7)J.2 人工、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机械用量汇总与单价表
答:招标文件第五章里有明确规定,是按湘建价[2014]113 号文件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进行投标报价。


湖南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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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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