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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南京湖村等两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益阳市大通湖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的大通湖区南京湖村等两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财采计[2019]0401,委托代理编号: KL-2019ZC-12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大通湖区南京湖村等两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财采计[2019]0401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大通湖区南京湖村等两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 562500
1、建设地点:  益阳市大通湖区南京湖村等两个村
2、工程概况: 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
3、工期要求: 6个月  
4、质量要求: 合格     
5、保修要求: 国务院(2000)年279号,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6、招标范围:益阳市大通湖区南京湖村等两个村土地开发,主要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 大通湖区南京湖村等两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⒈ 
⒉ 
⒊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湖南省外企业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中取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中取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1943起至2019411,每日上午8:30至12:00整,下午 14:00至17:00 整(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到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益阳市康富南路489号,领秀CBD 801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及资料售价:500元/包,其他资料收取工本费(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
2、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授权人)的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近六个月中取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湖南省外企业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保证金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万元整(¥10000.00)。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益阳市大通湖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账  号:1849290104000381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益阳大通湖支行

    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和磋商响应文件同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415 日 10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大通湖区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益阳市大通湖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  孔主任  
电话:  13327372588  
    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阳益
电       话: 0737-4215668
地 址:益阳市康富南路489号,领秀CBD 801室
 
监  督  机 构:益阳市大通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0737-5668296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大通湖区南京湖村等两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KL-2019ZC-12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技术支持:
 电话:0737-4215668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康富南路489号领秀CBD 8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