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鑫广安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湖分公司大型沼气工程(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鑫广安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湖分公司大型沼气工程 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益阳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湖南省鑫广安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湖分公司大型沼气工程
2.2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毕架山
2.3 规 模: 湖南省鑫广安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凤凰湖分公司大型沼气工程主要建设规模为建设1000立方米沼液储存池等(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投资约144万元。
2.4 工期要求: 9个月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相关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投标单位必须是在2013年湖南省大中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比选招标项目中获取中标资格的单位,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5年7月 28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5 年7月 6 日—2015年 7月 10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图纸等其它资料4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报名所需资料:投标单位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者是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报名,并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壹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交纳至上年度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 7月 28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益阳市康富南路489号,领秀CBD 801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益阳市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益阳市桃花仑西路746号
联 系 人: 唐主任
电 话: 1511671167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益阳市康富南路489号 801室
联 系 人: 曹卫兵 张人光 赵立云
电 话: 0737-4215668
传 真: 0737-4215668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