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桃花江镇石高桥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桃江县桃花江镇石高桥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桃发改行审【2015】322号文件核准批复,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桃江县两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江县桃花江镇石高桥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桃江县桃花江镇
2.3 规 模:石高桥河道治理等项目
2.4 最高上限价:约 121.8万元
2.5 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规定保修及其他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石高桥河道治理,包括河道清淤、浆砌石挡墙及挡墙整修,本次招标总投资额约121.8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文件规定;
3.4 桃江县注册企业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纳税信用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壹仟元整(售后不退)(¥1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营业部
开户账号:8704 1240 0177 9756 0012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8月6日下午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投标保证金(资料费)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桃花江镇石高桥河道治理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资料费)和联系人、电话,以便查询,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登陆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w.taojiang.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如对招标文件下载有疑问请联系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37-8788106)。
6.2 澄清答疑均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和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 7 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江县委党校院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按桃江县人民政府桃政发[2013]32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由法定代表人现场亲笔签署统一格式的书面承诺书,对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与真实性予以承诺,并保证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和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登录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w.taojiang.gov.cn)下载)。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江县两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38753144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正春 成彦惠
联系电话:13508408488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