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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东坪镇木子含镉石煤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环境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安化县东坪镇木子含镉石煤矿开采区历史遗留


污染环境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东坪镇木子含镉石煤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环境治理项目已由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安发改招核(2017)第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380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84.88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化县东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化县东坪镇木子含镉石煤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环境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安化县东坪镇木子含镉石煤矿开采区
2.3  规模:总投资额约464.88万元。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1)废渣安全处置工程:将木子废渣片区4的柳溪河道废渣清运至片区1,对片区1、2、3的历史遗留废渣进行就地安全处置,包括废渣平整、修建挡渣墙、截排水系统、进行铺膜封场等。
(2)生态恢复工程:对废渣原址、渣场封场后、柳溪沿岸覆土损坏区、取土场等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面积约为1.3万m²。
(3)裸露矿壁治理工程:对片区1、2的裸露矿壁进行喷射混凝土治理。
(4)柳溪档墙工程:对废渣所在一侧的柳溪修筑档墙,长200m.
 (5)矿洞封堵工程:对1处矿洞进行混凝土封堵处理.
2.4  工期要求: 180
2.5  质量要求:建筑和安装工程的质量标准: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设备的质量标准为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对技术性能的描述和承诺、设备生产商的合格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废渣的治理,填理,包括建设挡渣墙、渣堆平整、顶部覆膜防渗和覆土绿化、截排洪沟,以及裸露矿壁喷浆和矿洞封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6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陆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  2   17  9: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从2017 1   22  日—2017  1    26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安化县东坪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其它资料收取工本费,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①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单位介绍信(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④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量员岗位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所有拟任本项目部的管理人员2016年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原件报名时查看,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主体及所有拟任本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原件报名时查看,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⑥现场踏勘证明原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到项目所在乡镇现场踏勘备案取得证明)。⑦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时携带上述资料两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 2  月 17日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必须由拟任建造师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 2017年  2 月 17  日9:00((北京时间)。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1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12.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
12.4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2.5本(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写,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否则失去了投诉权利。招标人依法答复,异议消除后开标、评标、定标,否则依法暂停招投标活动。
12.6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恶意投诉的。依法由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认定,并追求相应法律责任。
12.7招标人、中标人执行益阳市人民政府益政办发[2014]年24号文件关于《益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混凝土管理办法》并在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中载明。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化县东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安化县东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  13607376040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益阳市康富南路489号 801室    
项  目 负 责 人 :  易晓晖    赵立云       
电 话 及 传 真 :   0737-4215668                   
 
 
 
                                                       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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